不要让GREED获胜!帮助威廉·乔治。
我看了第7集 露露科太空巡逻队 今天,嗯,那肯定是一件事情。突出地,它具有
从一块 杀拉杀 原声带:“ Gekiban Tokka-gata Hitsutsu-boshi Gokuseifuku”(OST 2音轨1),基本上是“ Before my body dry”的原声大碟版本,也就是“ Do n't Lose Yourr Way”。
(坦白地说,这是我惯用的,因为这是我多年来获得的与动漫有关的最好的惊喜。)
这让我开始思考-谁通常拥有动漫的配乐?是作曲家,还是动画工作室或制作委员会等其他团体?
(通过配乐,我指的是配乐;不是OP / ED,我强烈怀疑它们倾向于拥有不同的所有权方案。)
从比较的角度来看,好莱坞的情况很有趣-各种所有权计划似乎都是可能的(尽管我不知道哪个更常见)。在某些情况下,电影原声带将被视为电影制片人所有的可出租作品;在其他情况下,作曲者将拥有配乐,并将使用权授予制作人;当然还有其他可能性。 (当然,请记住,日本和美国在处理知识产权方面有相当不同的约定,所以好莱坞的情况可能与秋叶原的情况不同?)
0这是我发现的:
据我了解,动漫界的音乐产业并不是真正透明的。很难找到可信赖的资源。
首先,我有个想法要问托马斯·罗曼,这是他的答案(屏幕下方的翻译):
翻译为:“谁通常拥有日本动漫OST的权利?(除OP&ED以外)工作室?作曲家?” “当然不是工作室。我不能说。可能是制作委员会+作曲家。”
Thomas Romain是法国动画师,已经在日本工作了几年。他在Satelight工作室工作。因此,即使他不确定谁拥有权利,当他说工作室不拥有权利时,我想你也可以信任他。
我还在Wikipedia上做了一些研究:
日本版权法(Chosakukenh?)由两部分组成:“作者权利”和“邻接权”。因此,在日本,“版权”是一个方便的统称,而不是单个概念。日本是1899年最初的《伯尔尼公约》的缔约国,因此其版权法与大多数国际法规保持同步。
他们说,版权法与大多数国际法规保持同步。共有3位演员:作曲家,制片人和广播公司(有线扩音器)。在以前指出的动漫制作中,制作人和广播人似乎是相同的。
关于他们每个人的权利:
作曲家对其音乐拥有一切精神权利。他还具有经济权利,也就是说:复制:作者可以控制作品的复制,包括摄影,录制和下载。交流:作者可以控制作品的传输,交流,广播,表演,展览等方式,包括作品副本的分发方式。改编:作者可以通过翻译,戏剧化,电影化和一般衍生作品的创作来控制作品的改编。
对于广播公司(这里是制作人):
广播公司和有线扩散器具有固定,复制,提供和重新传输的可转让经济权利。电视广播公司也有权控制其广播的摄影。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详细信息,请访问:http://en.wikipedia.org/wiki/Copyright_law_of_Japan
我在YouTube上看到了很多动漫开场视频,这些视频的音轨被各自的歌曲制作者(而不是动画公司)静音。因此,配乐必须归制作该配乐的公司所有,并由动画公司根据某些协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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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在网上访问过的几家商店,所有OST都是由生产它们的公司出售/分发的。.请参阅Kara no Kyoukai OST的链接,该链接由Sony发行。
http://www.cdjapan.co.jp/product/SVWC-7749
因此,它必须归生产它的公司所有。
2- 1问题说 “(按原声带,我是指原声带;不是OP / ED,我强烈怀疑它们倾向于拥有不同的所有权方案。)”
- 好吧,我会更新答案...
这是日本的典型情况:作曲家和作词家将版权转让给音乐发行商,并且将版权归版权集体所有,最有可能是JASRAC(美国的ASCAP / BMI)。表演者拥有表演权,通常通过合同将其转让给唱片公司。此外,记录标签拥有记录权。
因此,动画工作室必须已获得JASRAC和唱片公司(Sony / Aniplex)的许可才能使用该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