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onim

TAEMIN×次々続々【ANGERME】

因此,我正尝试开始制作漫画系列,我计划将其作为荒木宏子(Airo Hiroiko)的《 JoJo的Bizzare Adventure》的延伸。我想知道是否要将其发布在漫画网站上,是否允许或将其计为版权。因为我想做一些JoJo领域的粉丝,但是除了JoJos的概念与他所做的无关。我当然会赞扬他,但我想知道我是否可以不删除它就将其发布。

1
  • 谁允许的?某个网站?政府?

对于此类法律问题,最好与您所在国家/地区的版权律师联系。有关合理使用,版权等的法律在每个国家/地区都不相同,因此版权律师应有能力回答您的问题。并且此答案不应被视为法律建议。

您所描述的是同人小说/衍生作品,两者均可被视为原始版权下的附属权利,并且可以如此进行测试。这将要求您获得生产该作品的许可证。

但是,根据工作室,制片人和作者的不同,可以允许创作此类作品。为了确保您可以制作此类作品,最好在发布之前联系其各自的法律部门。

另外,您可能需要注意将其上传到哪个“漫画”网站。如果法律部门同意,则可能会询问有关您的分配方法的问题。由于许多漫画网站都是非法性质的(盗版提供者),因此提及出版物可能会导致不良血液,如果不能一开始就遭到拒绝。您可以参阅我们的已知法律提供者列表作为参考。

抱歉,通知您,但是是的,它非常有版权,现在可能并不能完全归网站所有者所有,请与网站所有者联系并向其询问。

这取决于。为单词之争而写词是版权。官方(未本地化)展位名称将具有版权。这仅取决于您所拥有的。另外,如果可以的话,请您提供给我该网站的链接吗?我可以从那里弄清楚,然后编辑此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