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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合法性#53-不,“不提供游戏即服务”:对被指控的农场的回应(霍格法则)

我知道当以英语发布漫画时,进行扇形翻译的扫描和扫描的官方页面是非法的,但我不确定如果不以英语发布漫画时会有什么规定。关于从日语到英语(或其他存在不同/特定规则的其他语言)的漫画翻译的合法性的一般规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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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应该查看此kcl.ac.uk/artshums/depts/cmci/people/papers/lee/between.pdf,了解版权保护和支持者字幕/扫描的区别
  • 只是附带说明,实际上有些审理小组确实得到了作者的许可,可以扫描和翻译他们的作品。
  • @krikara真的吗?你能指出一个例子吗?我有点怀疑,因为我从没听说过这样的事情。
  • @senshin许多网络漫画和Baka-Tsuki轻小说都得到了作者的许可。至于漫画,也有一些。查看此链接mangaupdates.com/showtopic.php?tid=40345&page=1
  • @krikara呵呵,好的。你知道的越多!

这是国际版权法的问题,因此相当复杂,取决于您的居住地。但是,对于大多数发达国家,法律是相当标准化的,因此,如果您愿意使用宽泛的笔触绘画而忽略了技术上的细微差别,则法律都是相当普遍的。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是贸易协议和版权协议的缔约方。其中最著名的是《伯尔尼公约》,但还有许多其他公约。在不涉及太多技术细节的情况下,这些协议的意思是各国将在一定程度上尊重彼此的版权和知识产权。有某些豁免,例如合理使用,但禁运绝对不适合其中任何一项。

日本是此类协定中大多数国家的合作伙伴。这意味着,日本的知识产权权利人通常甚至可以在其他国家对侵犯其权利的人提起诉讼。另外,您可能会想到,日本作品在海外也保留了某些法律保护,例如美国漫画的模仿者仍然会违反法律。这些法律通常范围很广,包括许多不同的艺术媒体(例如动漫)和其他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作品。因此,出于所有实际目的,如果您分发或获取未经官方许可的漫画副本,则可能违反了法律。

许可状态与版权状态没有任何法律关系。许可是另一个问题,即其他公司是否可以创作和分发作品(通常在海外)。不过,无牌作品可能仍会受到国际法的保护。但是,存在一些与进行此类法律诉讼的成本相关的实际问题,以及粉丝的强烈反对,使得不可能采取法律行动,尤其是在无牌系列案件中,权利人通常很少能从中获利。当涉及更多的聚会(例如赞助者)时,这个故事可能会发生巨大的变化。

动漫新闻网(Anime News Network)很好地介绍了有关动漫法律方面的文章。当然,动漫和漫画之间存在实际差异。具体而言,动漫生产商通常比漫画生产商在保护自己的IP方面拥有更大的能力和兴趣。但是,至少在基本级别上,两者的保护之间在法律上没有实质区别。在这种情况下,以下是他们对扇子字幕的评价:

出现的一个常见问题是下载尚未在美国(或该人可能居住的任何地方)获得许可或尚未发行的节目的合法性。尽管通过Hulu,Crunchyroll和其他服务进行流媒体处理,这件事对于新节目来说越来越少了,但这是许多节目爱好者的普遍回答,他们除了导入DVD外没有其他观看节目的方法。或来自日本的蓝光(可能有字幕也可能没有字幕,更不用说配音了)。

然而,事实是,即使某节目未获得在美国的发行许可,也仍在美国受到保护。国家之间存在一些国际条约,这些条约为一个国家的创作者提供对另一国家的作品和权利的保护。这些公约包括伯尔尼公约,日内瓦UCC,巴黎UCC,TRIPS和WCT。日本和美国都是这五个协议的签署国。无需详细说明每个条约的内容,这通常意味着在日本制造和生产但尚未在美国发行的动漫仍受美国法规保护。

粉丝可能没有意识到,通过在美国发行未经许可的动漫标题,可能会侵犯其他几家相关公司的版权。动漫经常涉及多个赞助商才能资助一个项目。这些公司徽标和产品位置也受版权或商标保护,其产品或符号的显示也违反了知识产权法。因此,尽管有人可能会冒出一堆Code Geass认为他们唯一担心的公司是Bandai,但必胜客实际上可能未经许可就提出使用徽标的诉讼。老虎与兔子(Tiger&Bunny)到处都是百事可乐(Pepsi)到亚马逊(Amazon)的广告,所有人都拥有其商标和图像的权利,这些商标和图像在展示原始作品时可能会受到侵犯。此外,对于音乐而言,当节目中有音乐艺术家正在使用该系列来宣传他们的乐队或最新单曲时,通常也可以单独获得音乐许可,这通常就是为什么YouTube上许多带有动画的视频在YouTube上被删除的原因。艺术家的要求。这些许可协议甚至可能会影响到国内发行,就像Funimation发行的Har + Guu一样,其中缺少Eri Umihara的结尾歌曲ohashi。


我还要指出,虽然在法律上肯定可以肯定迷迷糊糊者和丑闻者是错误的,但与此相关的案件数量却很少。有几个原因。一方面,日本工业的建立是为了在日本销售商品,所以他们对在海外起诉案件没有兴趣。另一方面,许可行业是建立在一种已经存在的狂热粉丝文化的基础上的,因此,他们一直只是考虑到这一点。

不会发生这种情况的更大原因可能是,对这样做的许可证颁发机构的抵制可能会比他们获得的收益要高得多。甚至就开玩笑起诉Fansub下载程序而对Funimation的强烈反对也很明显,我怀疑他们是否真的有兴趣再次重复这一点。从法律上讲,他们可能有权利这样做。

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如果您居住在签署《伯尔尼公约》的国家(大多数国家),则必须遵守日本的版权法(同样,日本人也必须遵守您所在国家的版权法)。

日本版权法(与大多数版权法一样)禁止未经授权复制受版权保护的作品,1 这是任何扫描的组成部分。因此,在扫描漫画之前未获得漫画版权持有者许可的任何扫描者均违反日本版权法。2 漫画尚未以英语发行的事实并不重要。

当然,版权也有例外,但没有一个例外真正适用于扫描问题。尤其是,合理使用不是抗辩-法院永远不会将受版权保护的全部内容的批发复制视为“合理使用”。

(当然,无论是否 道德的 是一个单独的问题。)


1 参见,例如,《版权法》第21条和第49条(官方英语翻译)。

2 这个答案不解决已经落入公共领域的作品。审查公共领域作品没有法律障碍。问题在于,日本法律(《版权法》第51条)规定,作品在作者去世后50年就进入了公共领域,而今天没有人对1963年之前去世的人绘制的漫画进行模仿。因此,出于实际目的,公共领域并没有真正涉及整个扫描问题。